16.2 一般项目


16.2.1 钢索中间吊架间距不应大于12m,吊架与钢索连接处的 吊钩深度不应小于20mm,并应有防止钢索跳出的锁定零件。
        检查数量:按钢索总数抽查50%,且不得少于1道钢索。
        检查方法: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。
16.2.2 绝缘导线和灯具在钢索上安装后,钢索应承受全部负载, 且钢索表面应整洁、无锈蚀。
        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        检查方法:观察检查。
16.2.3 钢索配线的支持件之间及支持件与灯头盒之间最大距离 应符合表16.2.3的规定。
        检查数量:按支持件和灯头盒的总数抽查20%,且不得少于 1处。
        检查方法:观察检查。
表16.2.3 钢索配线的支持件之间及支持件与灯头盒之间最大距离(mm)

条文说明
16.2 一般项目
16.2.1 为保证钢索张力不大于钢索允许应力,提出了固定点的 间距要求。固定吊钩上的深度及防跳装置的规定,是为了防止钢 索受外界干扰的影响发生跳脱现象,造成钢索张力加大,导致钢索 拉断。
16.2.3 本条是确保钢索上配线固定可靠而作的规定。其数值与 原规范一致。

目录导航